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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博冠环保制品有限公司污水站脱氮项目交钥匙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2 17:19:45 浏览量:88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博冠环保制品有限公司动力车间污水站脱氮项目交钥匙工程,招标人为广西博冠环保制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GXXGYG20222066

2.2建设规模:新增处理水量为16000m3/d 的脱氮系统一套,配套的硝化液回流泵、搅拌装置、配套的工艺管线、阀门、电气系统、测控系统、桥架等。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等,保证正常运行的全部工作内容。

说明:

1交货地点:河池市宜州区洛东镇洛东工业区博冠公司厂区内
2交钥匙工程(含设计、土建、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备案等)达到即开即用。

2.3合同估算价:约¥480.00万元

2.4要求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5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工程全部内容,且完成试运行并移交试生产。

2.5招标范围:新建处理能力为16000m3/d 的脱氮系统一套、配套的设备、硝化液回流泵及项目范围内的管道、配套进出口阀门仪表、桥架、电气配电、测控设备安装调试。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并具有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能力的供应商投标同时具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含)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含)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工程类相关专业(含)以上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3.4业绩要求:2010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合同金额大于450万元的脱氮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以下任何情形:

1)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被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认定存在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行为,或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2)投标期间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整顿或财产被接管或主要资产、公司基本账户被冻结(被查封)状态的(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3)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及以上行为或安全生产一般事故及以上行为的(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评标时查询到企业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

3.6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项目的投标。

3.6.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2.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生产厂家、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2.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2.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6.2.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4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822日至2022829(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人代表(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持联合体协议书南宁市建政路12号区水利厅综合楼2单元6楼611室进行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刘红    电话:0771-3491328、3491311。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工本费指定账户的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南宁市园湖北路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5050160435300000866

开户行行号:1056 1104 3434

财务部联系电话:0771-3491316

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修改统一发至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报名时务必提供准确的唯一电子邮箱。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9129时,地点为南宁市建政路12号区水利厅综合楼2单元6楼617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现场递交要求如下:

①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所有人员,要登记姓名、单位、手机号码和实时体温,以及近14日内的外出及旅游情况,尤其是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以及近7日内是否发热或密切接触发热人员情况。对发现疑似症状和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招标代理机构按工作要求及防疫隔离区管理办法执行;

②对未正确佩戴口罩、体温超过37.3℃、有疫情接触史且医学观察未满14天者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

③投标人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现场递交入口处递交承诺书(样式详见附件1)给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④所有外来人员在招标代理机构场内等候期间,一律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保持1.5米以上的人员间隔距离,尽量隔空就座,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投放到定点处专用垃圾桶;

⑤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业务时应提前备齐所需材料,即办即走、不逗留。谈判结束后,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后有关人员立即离场、不滞留;

⑥外来人员如在招标代理机构场地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应立即主动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工作人员。

6 评标方式

R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www.gxxgy.cn)发布。

7.2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博冠环保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河池市宜州区洛东镇洛东工业区

联系人:毛华

联系电话:1827888516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建政路12号区水利厅综合楼2单元6楼

联系人:钟工 0771-3491280

邮编:530023

网址:www.gxxg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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