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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湖•中央城项目消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02 15:26:48 浏览量:3603

  

宏湖•中央城项目消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宏湖•中央城项目消防工程(招标文件备案编号:GXXGY2020039) 已由灵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018-450323-70-03-015194)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西宏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GXXGY2020039

    报建号(如有):

    建设地点:广西灵川县八里街桂黄公路东侧、八定路口对面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6928.21平方米,9栋高层建筑、2层地下室、商铺裙楼,1#楼地上33层、2#楼地上47层、3#楼地上47层、5#楼地上33层、6#楼地上34层、7#楼地上34层、8#楼地上34层、9#楼地上15层、10#楼地上17层,总建筑面积约20.5万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3000.00万元

    要求工期:1304日历天,定额工期 1304 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20%时,须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宏湖•中央城1#、2#、3#、5#、6#、7#、8#、9#、10#、地下室、商铺裙楼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包含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通风排气、防排烟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以图纸为准。

    标段划分:

    设计单位: 深圳市和域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广西有色勘察设计研究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或者[消防设施工程一级]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或者[机电工程一级]专业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备注:此款可由招标人自主选择,如不采用,还须向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说明理由】。

    3.6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2020年04月02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企业CA锁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lggzy.org.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投标服务费每个投标人收取 0.00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4月23日09时30分,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lggzy.org.cn/gxglhy)成功上传,并将相同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提交到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备注:该项为可选项】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发包人按合同价工程价款(不含追加的合同价款)的10%预付工程款。 第一次预付时间和金额:自本合同生效后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书面付款申请次日起10天内,预付金额为合同价款总额的5%。 第二次预付时间和金额:承包人获得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书面付款申请次日起10天内,预付金额为合同价款总额的5%。 工程进度款原则上按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每月支付一次。具体约定如下: (1)承包人当月完成工程量,承包人凭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以及承包人三方共同签字确认的支付周期内的:①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考勤记录;②工程量计量清单;③监理人或发包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申请付款审批材料,以及申请支付工程价款的请示,于当月28日前送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3日内审核,无误后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在15个工作日内审定,逾期则视为确认。承包人凭审批单及与支付等额的正式税务发票领取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应在收到审批单、税务发票等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发包人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款的80%,扣留付款总额的20%作为保留金,其中保留金的85%作为消防专项验收压金,保留金的15%作为质保金。 (2) 所扣留付款总额20%的保留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须积极配合发包人进行消防专项验收,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消防专项验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无法通过,则发包人可没收保留金的90%,并另外委托其它施工单位进行消防工程的施工和验收。但不免除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资料、质量保修、施工配合等义务。 如消防专项验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通过,或非承包人原因影响导致消防专项验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无法通过,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经有关部门审定且双方确认完整的竣工资料(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由承包人提供的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提交的所有资料,发包方应在2个月内审核完毕)和双方完成竣工结算签字确认后14天内支付其中的80%。同时,协调督促责任方进行二次消防验收整改工作,承担并支付二次消防验收费用。 (3) 所有款项及费用须经银行转帐支付到本合同约定承包人的银行帐号。每次支付工程款(包含工程结算款以及质量保修金)前,承包人应把与经发包人批准的申请支付工程款等额的正式税务发票交到发包人财务部,否则不予支付。 (4) 承包人当月完成工程量折合工程价款不足50万时,应累计至下月支付。若下月再不足50万时,还应累计至再下月,如此类推,直至承包人累计完成工程量折款达到50万及以上;但最后一次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lggzy.org.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桂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35625165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0773-6816887

11、注意事项

    11.1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因录入时间不足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2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南宁青秀区星湖路41号办理,客服电话:0771-5882343。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西宏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厢竹大道30号

地 址:

南宁市建政路12号区水利厅综合楼2单元6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谢宜峻

联 系 人:

龙兵

 

 

电 话:

18154536073

电 话:

0771-3491305

 

 

传 真:

 

 

传 真:

0771-3491310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gxxgy2185086@qq.com

 

 

网 址:

http://hhfdc.sldy.com

网 址:

www.gxxgy.cn

 

 

 

 

 

 

 

 

 

 

 

 

 

 

 

 

 

 

 

 

 

 

 

 

 

 

 

 

 

 

 

 

 

 

 

 

 

 

 

 

 

 

 

2020年04月02日